杭州王先生结婚时,把租车行租来的500万法拉利当作门面,结果全程都没刮擦碰撞,退车的时候却被吓了一跳。他本来只想图个吉利,花大价钱租豪车接送新娘,没想到到头来反而被坑了。小赵一开口要他付10800元,这数额大得离谱,王先生完全没料到赔偿费会比租金还高。他原以为顶多是修个轮胎花1500元,再加点超公里数的钱,总共两三千块就打发了,谁知道要这么多。 觉得不合理的王先生直接找媒体曝光了这事。记者跟着去车行一看,发现合同上有猫腻:只有王先生一个人签字,租车行压根没盖章。这肯定是个大问题,因为租赁合同得双方都签才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里得写明谁付钱、谁交货、怎么赔偿这些细节,现在合同上连租车行的信息都没有,法律效力存疑。 不过王先生毕竟把钱都给了车行,对方也收了押金,这些行为说明双方心里都有数。法律上会认定合同有效力,哪怕形式上有点问题也不影响里面的条款。比如损害赔偿这部分虽然没写清楚数额,但小赵提出的维修、误工费这些要求也不能随便拒绝。 不过话说回来,这合同本身确实不太正规。小赵列的那些费用都是口头说的,根本没个凭据。一般这种纠纷得看市场价来算钱,比如换个法拉利的轮胎得按市价赔,保险杠蹭了漆就按当地修车的价格算。 更让王先生想不通的是轮胎坏了其实不是他弄的。按理说承租人在收车时得仔细检查车况才行,要是不检查就把车还了发现坏了就得赔钱。王先生怪自己当时太粗心没细看合同也没查车底情况才会吃亏。这事也给咱们提个醒:以后借别人的东西或者租房子一定要先把细节确认好,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