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企标和抽检不合格,这让许多人觉得冤枉!

化肥经销商经常因为不符合企标和抽检不合格而承担责任,这让许多人觉得冤枉。法律规定,把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醒目显示在包装上,还有中文厂名、厂址必须明确标出。执行标准号必须是现行有效的,要是废止了标准号等于“裸奔”。如果缺失警示说明,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加贴相关警示语。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标识出了问题,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的罚款。2022年黑龙江“铁拳”行动把农资板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这次行动针对化肥企标和抽检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经销商们敲响了警钟:不要忽视法律规定和细节查验,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具体来说,要索证索票,把每批次化肥附带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执行标准编号等相关文件给索取齐全。要外观比对,把重点放在核对包装袋颜色、字体、喷码是否与备案一致上。要小批量试销,先拿1-2袋送第三方复检确认合格后再大量铺货。要台账留痕,进货、销售、退货这三本账同步更新好并手机拍照留存起来,一旦抽检可以迅速提供流向证明。作为一名经销商,不能在权利上睡大觉!要把好进货关、守住标识线、用好台账制。给大家提供几个具体案例:通河县某化肥直销店执行标准已经废止却依然销售整批水稻掺混肥给判定为不合格被罚款1万元;鹤岗福田农资公司购入25吨掺混肥氮磷钾含量全线飘红被没收全部库存并处42500元罚款;勃利县海艳农资商店从哈尔滨某肥业进货16吨掺混肥外包装只有“黑诚龙丰王”字样没有生产日期和合格证被罚38400元;克山县美亚种子商店进的30.1吨掺混肥找不到合格证明也无电子喷码已售16.4吨被全部追回违法所得8036元上缴国库再罚2000元合计罚没25036元。 这里面还有个故事:某公司给某批产品执行GB/T21633-2008旧标准但监管部门判定为已废止旧标准所以被责令下架并罚款1万元;另外一个案例是勃利县海艳农资商店从哈尔滨某肥业进货16吨掺混肥外包装只有“黑诚龙丰王”字样没有生产日期和合格证货值64000元最终被罚38400元接近六成比例;还有一个案例是克山县美亚种子商店进的30.1吨掺混肥找不到合格证明也无电子喷码已售16.4吨被全部追回违法所得8036元上缴国库再罚2000元合计罚没25036元给“夫妻店”敲响警钟;另外一个例子是鹤岗福田农资公司购入25吨掺混肥氮磷钾含量全线飘红因为没有执行进货查验所以被没收全部库存并处42500元罚款已售85000元货款全部追回;最后一个例子是勃利县海艳农资商店从哈尔滨某肥业进货16吨掺混肥外包装只有“黑诚龙丰王”字样没有生产日期和合格证货值64000元最终被罚38400元接近六成比例。 每一个细节都非常重要!记住:索证索票是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步骤;外观比对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小批量试销可以避免大规模损失;台账留痕是必不可少的步骤!让法律成为护身符而不是紧箍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