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核心保护区违规穿越案宣判 组织者被拘凸显生态红线不可逾越

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核心保护区的生态地位举足轻重;然而,仍有部分人员无视法律规定,以商业利益为驱动,组织违规穿越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据西安市公安局通报,违法人员姚某辉系渭南白水人,通过微信平台组织苏某某等人沿秦岭主梁脊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开展违规穿越活动,并向每名参与者收取费用899元。2025年11月15日凌晨,姚某辉带队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使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将隔离铁丝网剪断,强行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穿越过程中,参与人员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进行野外用火,烧水做饭。11月16日凌晨,两名参与人员因体力不支与领队失联,自行沿公园自建道路下山,补票出园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公安长安分局于2026年1月22日将姚某辉抓获。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秦岭生态保护面临的现实困境。一上,部分户外爱好者和商业组织者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法律禁区认识不足,将生态保护区视为探险乐园。另一方面,违规穿越活动特点是隐蔽性强、组织灵活,增加了执法难度。更为严重的是,这类活动直接破坏生态保护设施、引入野外火源,危及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威胁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影响极其恶劣。 违法人员的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指出,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第六十三条禁止非法野外使用明火。姚某辉等人的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参与人员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警告,对组织者姚某辉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若造成重大损失,对应的人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违规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危害是多维度的。生态层面,野外用火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破坏隔离设施导致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扩大,人为踩踏破坏高山草甸等脆弱生态系统。安全层面,参与者容易在复杂地形中迷路走失,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增加救援成本和社会负担。法律层面,违规穿越行为挑战法律底线,破坏生态保护管理秩序,影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推进。 秦岭生态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自觉维护。有关部门应更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穿越活动进行常态化巡查和打击,同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户外爱好者和旅游组织者应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法律规定不是建议而是底线。敬畏自然、敬畏法律,才是真正的户外精神。文明出行、合规探险,既是对自然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

守护秦岭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安全;个人的一次违规穿越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生态损害;社会的每一次违法都会削弱规则效力、增加治理成本。唯有坚持合法合规的前提,才能让这片绿水青山永续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