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日前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十四五"时期我国环保税收政策收效良好,通过差异化税收调节机制,有效引导企业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传统高污染产业面临转型压力。环境保护税作为我国首个以环保为目标的绿色税种,自2018年实施以来,已成为调节市场主体环境行为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环保税征缴总额近1200亿元,此数字充分反映了我国环保税收制度的有效性和覆盖面的广泛性。 更为重要的是,税收减免政策的实施充分说明了"保护者受益"的激励机制。据统计,企业因低标排放、集中处理城乡污水、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等环保行为累计获得税收减免预计超800亿元,占征缴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这意味着,主动承担环保责任的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形成了正向激励效应。 以钢铁行业为典型案例,"十四五"时期污染物排放量累计下降24.9%,同时企业获得的环保税减免预计超90亿元。这组数据充分说明,通过科学的税收政策设计,既能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大幅下降,又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除了税收调节外,我国还在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改革上取得进展。截至目前,全国104个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24个省份建立了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些制度创新打破了行政壁垒,推动形成了区域合作共治的新格局,使生态保护的成本和收益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 孙守亮指出,环境经济政策在"十五五"期间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下一步,要继续完善财税调节政策,加快生态综合补偿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要打好调结构、降成本、促融通、育动能的组合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生态环保内生动力。 这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强化经济手段在环保中的作用,通过税收、补偿、信用评价等柔性调节政策,引导更多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也将为绿色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从"排污付费"到"减排获益",中国环境经济政策的演变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当绿色税收与生态补偿形成合力,不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也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随着"双碳"目标推进,这套兼顾约束与激励的政策体系将持续释放生态红利和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