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申请保障性住房发现是法定代表人

60岁的张某给人打工,退休后申请保障性住房,结果发现自己是青岛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起因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跟他借名登记。当时张某年近六旬,没法律知识,觉得帮个忙也不好拒绝。没想到赵某突然脑溢血去世了,公司停摆后张某就离职了。但因为没收入和住所,生活困难。他去民政部门申请保障性住房,却被要求证明他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才意识到以前的“挂名”让他陷入困境。公司唯一股东赵某已经去世,其他负责人联系不上,他也没办法通过内部程序卸任这个职务。 最终张某只能把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给告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只是公司清洁工,不是股东也没参与经营,属于名不符实的状况。这不仅让张某承受法律风险,也影响市场信息准确性。因为赵某去世和公司内部停摆,无法通过自治程序变更登记信息。为了维护登记制度真实性和保障公民权利,法院判决支持张某诉请,把他的相关信息从公司登记中去除掉。判决生效后法官还帮他完成执行程序。 现在张某成功申请到了保障性住房,并对法院表示认可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