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还有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的各种投机炒作活动实在是太乱了,把经济金融秩序搞得

在这个年头,虚拟货币、还有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的各种投机炒作活动实在是太乱了,把经济金融秩序搞得一团糟,老百姓的钱袋子也没保住。好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这几部门联合出手了,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这份通知和2021年那次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的237号文比起来,还是有不小改动的。比如说,这次直接点名了虚拟货币不能跟法定货币划等号。像比特币、以太币这些东西都没什么法偿性,根本没法拿去花。至于那个最近挺火的稳定币,《通知》也做了个硬性规定:只要没得到相关部门点头同意,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外面发行跟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 中国人民银行也明确表示了态度,说现在这个阶段的虚拟货币根本没法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这些要求,很容易被坏人拿来洗钱、搞集资诈骗或者偷偷把钱转到国外去。《通知》把话说得很死,在咱们国家内部,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统统都算非法金融活动,谁要是做这行肯定得被严厉禁止甚至取缔。具体包括那些法定货币跟虚拟币的兑换、各种币之间的互兑、买卖虚拟币的中介定价服务、发代币融资还有买卖相关产品这些业务,一律不准干。还有那些未经批准在外面搞虚拟币发行的境内外主体,也不能搞。 不仅如此,这次还专门提到了RWA业务。《通知》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概念讲明白了,就是利用加密技术或者分布式账本把资产所有权什么的变成代币或者凭证来发行交易。如果在境内搞这些活动,或者给别人提供中介或者技术服务,也都算是违法的。不过也留了个口子,如果是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做的生意还是可以的。 说到挖矿活动,《通知》也明确要加强整治。国家发展改革委带着相关部门赶紧排查一下存量项目,该关的关了,新的也不许再开。“矿机”厂家也别想在国内卖机器或者提供服务了。 回想去年到现在,市场上炒作这股风气是越来越重了。有些不法分子借着虚拟货币、挖矿这些名头搞非法集资和诈骗,甚至用这些钱来转移脏款。这种事太坏了!所以《通知》再次强调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央地的配合,把监管要求做得更完善一点,一定要对这种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