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收到市民举报,说某些菜市场的肉看起来不自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专门禁止商家用灯光来改变肉的颜色欺骗消费者。这个新规已经实行了两年多,效果其实挺明显的,全国的超市都整改得差不多了。可记者去广西昭平县逛了一圈发现,有些街边肉铺还偷偷藏着粉红色的灯管,把猪肉照得很红润。在南宁市琅西市场,也有摊主把灯具包了层红色灯罩。大家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摊主都装傻不说话,只说是肉新鲜。 有个老板跟记者私下里说他知道有规定,但要是别人都用这种灯自己不用,他就亏了。这就是所谓的“法不责众”,大家都在打擦边球。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讲,现在主要的问题都出在猪肉摊位上,水果店也有在用这种灯的。 记者上网搜了搜,发现很多电商平台还在卖这种号称“微红光”或者“市场灯”的产品。有的商家说这是“新国标”,还有客服专门给买家支招来应对检查。有位买家买了一个所谓的“微红光”灯泡回去测了一下,发现它发出的粉红色光线依然会改变食品的颜色。这灯泡贴的合格证信息也很模糊,查不到对应的国家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说,流动摊贩是这些坏家伙的重灾区。这些地方不好管,消费者就算发现问题也很难追究责任。尽管各地都在查——比如南宁已经督促了近3000户商家换灯,重庆也抓了几十起违法案件——但线上卖货的隐蔽性太大了,还有好多人抱着观望的态度不肯改。 归根结底,这种照明其实就是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光靠执法是不行的。长远来看得让市场开办者和平台担起责任来,把投诉举报的渠道给畅通了,再大力宣传一下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行。只有大家一起管起来了,老百姓才能买得明白、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