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布通知加强虚拟货币监管 明确禁止未经批准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虚拟货币及资产代币化业务呈现跨境蔓延趋势。

针对这一现象,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再度出手规范。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跨境金融创新活动划定明确监管边界。

通知核心内容直指当前金融监管的薄弱环节。

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境内主体及其实际控制的境外机构,在未获相关部门依法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同时,对涉及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权益的跨境代币化业务,包括外债形式代币化、类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均需接受与境内业务同等的严格监管。

这一政策的出台具有深刻的现实背景。

近年来,部分市场主体通过境外平台规避监管,开展变相融资活动,其中不乏非法集资、洗钱等违规行为。

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以"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为名的业务,实质上形成了监管套利空间,可能引发金融风险跨境传导。

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加密货币市场规模已达万亿美元级别,而相关监管滞后带来的风险事件频发。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键在于守住底线、看清本质。

此次通知以跨境发币红线和代币化业务合规路径为抓手,强化“同类同规”的监管原则,既回应了市场关切,也为规范创新留出制度空间。

面对不断变化的金融新形态,唯有坚持依法监管、协同治理、压实责任,才能在维护金融安全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