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建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指出这个事件中的“好想来”零食店员工做法不当。女孩们付了款刚离开礼泉县一家“好想来”零食店,店老板就收到总部发来的监控视频提醒,店员们怀疑两名14岁女孩偷东西,把她们扣留在店内大约20分钟,还不给家长打电话联系。这事儿被张女士知道了,张女士的女儿和亲戚家同龄的女孩在2月2日下午在长富路上的“好想来”零食店购物。警方处理时表示两名女孩并没有偷东西。张女士给记者反映情况时还提到这是一场误会,当时监控显示亲戚家孩子先用手摸了货架上的东西,随后又摸了自己敞开拉链的双肩包,但并没有把东西放进包里。付建认为店家拒绝给视频查看、还强行要求女孩开包自证清白是违法行为。付建表示店家的行为损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还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7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付建建议监护人有权要求门店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甚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在2月3日大风新闻报道中提到陕西咸阳礼泉县的张女士和她上初中的女儿遇到了这事儿。陕西咸阳警方正在处理这个案子。店家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张女士自己去查看监控后发现事情的真相其实就是一场误会。店员们当时怀疑两名未成年女孩偷东西并把她们扣留了近20分钟而没有联系家长。在这次事件中“好想来”店内员工仅凭总部发来的一段监控视频提醒就对孩子采取了长时间盘问和扣留措施。张女士的女儿回到家后哭了4个小时情绪非常激动讲述了自己和同伴在店里被店员扣留的情况。民警表示两名女孩并没有偷东西警方正在处理此事。当张女士希望店内提供视频查看时遭到了店员拒绝发生了争执随后张女士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