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的张玉霞律师就此事发表了看法。上海闵行七宝住着一位78岁的独居阿婆张阿婆,她一辈子没结婚,如今得了帕金森病,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连路都走不了。张阿婆的外甥徐先夫妇在江苏常州,他们想把张阿婆接到身边照顾,但卖房子这事却被卡住了。徐先夫妇每月要给保姆6800元工资,加上张阿婆的退休金5000元也不够花。前些年居委找过徐先夫妇,张阿婆当时也同意他们来养老。现在张阿婆被判定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法自己卖房。按照规定,要想获得监护权,得居委会同意才行。张阿婆上面还有8个兄弟姐妹,大多数都不在国内了。居委担心有人会来争财产,所以还在犹豫要不要同意。因为这是首例案例,居委希望法院能查查她其他亲人的情况。3月13日,居委负责人上门问了张阿婆本人的意见,虽然她说话有点口齿不清,但脑子还是清楚的。张玉霞律师说这种情况她碰到过不少,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确实不太对接。去法院起诉通常不给立案,而监护权又需要居委同意,这就成了死循环。之前也有案例因为沟通太久老人没熬过来。张玉霞律师认为居委有顾虑可以理解,但只要把程序走清楚了以后还是能监督的。如果发现有人欺负老人或者不尽赡养义务,居委和民政部门还可以撤销监护权。这件事让大家觉得独身老人的生存困境太迫切了!网友也给出了不少建议。 住在江苏常州的陶女士夫妇找到媒体求助,他们想接回患有帕金森病的张阿婆去照顾。但因为张阿婆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法进行房产交易,徐先已经向法院申请监护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担任监护人需要居委会同意才行。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律师分析说这种情况很常见,法律规定和基层落实有脱节。若去法院起诉一般不予立案,而且获得监护权又需要居委同意,所以就陷入了死循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