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鸣想把闺女闪闪演短剧赚钱,都成赚钱工具了

哎,这几天黄一鸣可热闹了,网友们都在给他递刀子,说准备把闺女闪闪推出去演短剧赚钱,都成赚钱工具了。其实这事儿吧,不光是拍不拍的问题,压根就是个老矛盾被放大了。说到底,育儿到底能不能跟流量绑一块儿?现在的情况看,闪闪早就泡在镜头里了,直播啊、广告啊都上了,“名气”某种程度上早就立起来了。这次说要进军短剧,感觉就是把之前的日常曝光给系统化了。这么一弄,大家的火气就上来了,偶尔露个脸跟每天拼命产出内容那是两码事。 大伙儿反对的主要是两个心事儿,一个是愿不愿意,一个是影响大不大。三岁小孩懂啥意愿啊?更多的就是本能反应呗。大人说是尊重意愿,到头来不就是默认同意吗?还有就是老是被大家盯着看,对孩子心理的影响谁也说不准,搞不好还是不可逆的风险。 支持派的说法挺现实。毕竟单亲家庭压力大嘛,利用手头的资源给孩子换个好点的日子过,这谁能说不对?而且童星本来就不少见,关键得看有没有保护好。要是拍摄强度、钱咋分、隐私这些规矩都定好了,有些人觉得倒也能试试。 不过问题来了,短视频跟直播那一套跟传统影视完全不一样。后者好歹有个成熟的规范,前面这玩意儿全靠个人自觉和平台规矩管着。要是太商业化了,小孩太容易被卷进去。之前不是有很多小孩儿说什么怪话吗?那种“”看着就让人难受。 从法律上讲呢,未成年人保护法说不得利用未成年人赚钱。主要看那个“利用”怎么算。要是偶尔玩玩兴趣还好,要是搞成了,就得特别小心了。 这场讨论为啥这么激烈?其实是大家观念不一。有人觉得机会重要,有人觉得成长保护更要紧。最难的就是这两码事很难兼得。 对黄一鸣来说啊,怎么在给孩子铺路跟不过度消费孩子之间找个平衡才是关键。毕竟流量能带来机会嘛,但童年要是被占用了,那是没法重来的。你们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