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速登·包您满意》不动产登记你问我答第104期,新春特辑的下半场来了!咱们“你问我答”栏目特别策划了一个新年热点问题Top榜,给大伙儿盘点一下过去一年大家最关心的那些事儿。咱们一共发布了30期节目,里头汇集了68个不动产登记的重点知识。哪些话题最受关注,哪些知识点击量最高?大家快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首先得说明白,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了申请人的业务,可不能说这事儿就办完了。《不动产登记规程》里说得很清楚,依申请的登记得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这套流程。受理之后还得进一步审材料呢。 那到底什么时候不登记呢?只要申请人没按要求补齐材料,或者身份材料和申请主体对不上号,或者房子不符合单元划分条件,或者申请的内容跟权证来源对不上茬儿,或者跟登记簿上的记载有冲突,或者是首登记前还有没解决的纠纷,或者是权利期限过了期,或者是房子被查封期间有人要卖,又或者是预告登记没同意就擅自处分房产……只要有一条符合条件,那就不给登记喽,还得把通知书写清楚发给申请人。 再说说买房面积的问题。申请登记的时候必须得用实测面积啊,不能随便用预测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说了,开发商在交房前就得找有资质的单位去测一遍。 要是购房者对实测面积有意见怎么办?先找测绘公司问问清楚,如果还不信服,那就找国家认定的鉴定机构去做权威鉴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得挺严的,测绘单位对成果质量负责呢。 还有一个实际问题:如果买房合同里写的面积跟产权证上的不一致该咋处理?这时候先翻翻购房合同看有没有约定。如果合同里没写咋办?别急!只要预测和实测的误差在3%以内,那就按实际的来结算房价款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可是说得明明白白的。 小贴士提醒大家哦: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欢迎随时打电话过来咨询!我们一定会热心给您解答的! 一审:杨宇 二审:王晓东 三审:白云亮 本期编辑:岳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