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花200万买基金两年半亏85万

在北京大兴法院,张倩、王晨郁、肖旭还有陈震海的审核下,一桩关于投资损失的案子有了结果。事情是这样的,一位71岁的老人花200万元买了基金,结果两年半亏了85万元。王女士把银行告到了法院,要求把亏的钱给赔回来。 法院是这么认为的:银行在操作上有问题,没有给适合的人卖合适的产品。王女士一开始是在银行柜台做了风险测评,结果是稳健型的。可就在买基金的前一天晚上,她又用手机银行重新做了一次测评,结果却变成了成长型。这两次测评的答案在家庭收入、投资知识还有风险承受能力这些方面差得很多。 结合王女士的年纪还有职业背景这些信息,法院判断第二次测评的结果不能代表她的真实想法。那个时候的王女士是个老人了,根本不适合购买高风险的产品。而且银行把基金卖给她的时候,根本没有说明清楚产品有什么风险。再加上这次交易不是在银行内部进行的双录(录音录像),而是在网点外面的餐厅里通过手机银行操作的,完全不符合规定。 所以法院觉得银行有责任。他们应该给王女士推荐适合她的产品而不是中高风险的基金。而且没有做好销售过程的记录也是不对的。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女士本金损失85万余元。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老年人在投资理财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一定要明确自己能承受的风险范围,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所谓的理财经理的话。如果遇到了纠纷,一定要及时向法院求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