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引发关注 业委会自治与物业管理协同机制逐步完善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浙江省两个社区的创新实践引发广泛关注。

衢州市柯城区亭川小区近日从公共收益中提取16万元,按每平方米1元标准向1200户业主发放超市充值券,这笔资金源自小区改造后新增的300个共享车位差异化收费及商铺租金。

业委会主任罗红华介绍,通过科学规划将部分绿化带改造为停车位,既缓解了周边商圈停车压力,又实现了资源增值。

社区党委书记杨胜霞强调,收益分配方案经业主共同决策,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治理理念。

与之形成呼应的是,杭州钱塘区某小区业委会依据合同条款,对物业公司提名的项目经理实施任职面试并行使否决权。

该案例中,业委会严格履行招投标约定,展现出新型契约精神。

新盛社区党委书记朱建波表示,虽然业委会处于换届过渡期,但社区已督促物业保障基础服务,待新业委会成立后将依法继续选聘程序。

两起事件折射出社区治理的深层变革。

一方面,老旧小区通过基础设施改造激活"沉睡资产",亭川小区将物业费从0.2元/㎡提升至0.3元/㎡获得业主支持,印证了服务质量与缴费意愿的正相关关系。

另一方面,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赋予业委会监督物业的权利,杭州案例正是法律赋权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

白云社区党委书记蒋薇指出,专业运营团队对盘活社区经济至关重要,需要业委会、物业、社区"三驾马车"协同发力。

专家分析认为,这些探索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提供了示范:通过建立透明规范的公共收益管理制度,既能增强业主共同体意识,又能倒逼物业服务提质;而强化业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则是平衡物业公司专业优势与业主权益的关键。

数据显示,衢州已有小区连续四年实施收益分配,这种可持续性实践值得研究推广。

小区治理看似琐碎,却关乎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

把公共收益管清楚、把物业服务选明白,既是对居民权益的回应,也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检验。

只有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以制度固化成果、以专业提升效率、以协同凝聚共识,社区才能把“新鲜事”变成“常态事”,让看得见的获得感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