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契奇就子女抚养权管辖权提出异议 要求加州法院驳回涉及的诉讼

问题——围绕“哪里审理”产生的首要争议浮出水面; 近期,美媒披露,东契奇与格尔特斯之间的争议正在从私人关系层面转入程序性较强的家事司法博弈。东契奇及其法律团队在洛杉矶县法院提交动议,核心诉求是要求法院驳回或不予受理格尔特斯在加州提起的案件。东契奇上强调,子女主要生活与居住地斯洛文尼亚,且其本人及两名女儿均不构成加州居民身份或稳定居住联系,因此加州法院并非当然的唯一审理地。换言之,双方冲突的第一焦点并非抚养费数额本身,而是案件应由哪一司法辖区优先受理与裁判。 原因——跨境生活安排叠加法律制度差异,易引发“择地诉讼”。 从已披露信息看,双方分居后子女居住地与父母可能的工作生活重心并不一致:东契奇为职业运动员,其赛季与训练安排可能更多与美国对应的,而子女据称长期在斯洛文尼亚生活。跨境家庭中,一旦关系破裂,监护权、探视安排与抚养费标准往往受到不同法域规则影响,诉讼地选择随之成为关键变量。东契奇上提出质疑,认为对方绕开子女主要居住地而选择加州起诉,可能与当地抚养费计算规则、生活成本及裁量标准有关。该观点直指跨境家事纠纷中常见的“管辖权竞争”现象:当双方对结果预期不同,往往倾向于选择对自身更有利的法域提起诉讼,以争取程序与实体上的主动。 影响——当事人权益、未成年人利益与司法资源均可能受到牵动。 其一,对当事人而言,程序战将显著抬高时间与经济成本。管辖权异议一旦进入审理,往往意味着多轮书面提交、听证与可能的上诉救济,案件周期延长,双方压力随之上升。其二,对未成年人而言,跨国诉讼容易带来生活稳定性风险。抚养与探视安排的不确定,可能影响子女日常教育、医疗与照护的连续性。其三,对司法系统而言,若两地法院均有案件在审,可能出现重复审理、裁判冲突或执行协作难题,增加司法协调成本。尤其在涉及未成年人居住地认定、主要照护人事实以及跨境证据调取等问题上,程序复杂度显著提高。 对策——回归“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先”的原则,推动管辖与实体争议同步降温。 从家事纠纷处理规律看,解决之道通常需要“三条线”并行:一是依法明确管辖基础。若子女长期、稳定居住地在斯洛文尼亚,且相关证据、教育医疗记录、日常照护事实主要在当地形成,那么由当地法院审理具有天然便利;若当事人在美国也存在持续居住与抚养事实,则应由法院在事实审查基础上作出明确判断,避免诉讼地选择被工具化。二是优先通过调解或协议确定基本安排。包括主要照护、探视频次、跨境出入境安排以及费用分担规则等,应尽量在可执行、可持续框架下形成书面协议,以降低对抗性。三是建立跨境协作与执行预案。即便最终由某一地法院裁判,跨境探视与抚养费支付仍可能涉及另一地的协助执行与出入境安排,提前形成机制性安排更利于降低摩擦。 前景——管辖权裁定或将成为案件“分水岭”,后续不排除转入协商轨道。 就当前态势而言,洛杉矶县法院是否受理、是否认可其对案件的管辖权,将直接影响后续程序走向:若法院支持东契奇上的异议,案件可能被驳回或转向斯洛文尼亚处理;若法院认为加州具备足够联系因素并决定继续审理,双方将进入更为实质化的监护与抚养费争议阶段。考虑到此类案件对隐私与未成年人保护要求较高,且社会关注度较大,双方亦存在通过和解降低公开对抗的现实动因。未来更可取的路径,是在明确管辖与规则基础上,通过协商锁定稳定、可执行的抚养与探视方案,减少“程序拉锯”对未成年人的外溢影响。

东契奇案折射出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家庭面临的法律挑战。在情感纠葛与司法程序的交织中,如何平衡儿童权益、程序公正和当事人意愿,成为各国司法系统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私事,也将检验国际私法体系应对现代家庭关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