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年间,中国有个人叫祖秉圭,曾是雍正身边的贴身侍从,很得皇帝信任。祖秉圭在雍正七年(1729年)时成为粤海关的二品监督,这在当时算是个肥缺。祖秉圭想在这个职位上为皇帝多做些事,就开始严查粤海关的账目。他发现海关里有一笔“缴官公费银”,也就是在关税之外多收的一笔钱。这笔钱表面上说的是用来给书吏杂役办公用的,但实际数目很大。1729年,这笔钱就收了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二两,到了第二年更是涨到了一万八千多两。 祖秉圭觉得这笔钱不是小数目,而且书吏杂役根本不需要这么多费用,所以就决定把这笔钱全部上缴给朝廷。雍正听到后很高兴,觉得祖秉圭办事有能力,还想奖励他一下。 可是好景不长,在这之后,两广总督鄂弥达突然向雍正告发祖秉圭。鄂弥达说祖秉圭偷偷给走私红铜的洋商开通行证,并收了好处费。当时中国缺铜,红铜主要靠从日本进口,云南新发现的铜矿也很重要。雍正下令严禁出口红铜,抓住了要判死罪。 经过查实后,雍正下令抄了祖秉圭的家,还把他判处了死刑。后来发现告密的人是粤海关的一个书吏。这个书吏原本每年能从“缴官公费银”中捞到一百五十九两银子,这相当于一个二品大员的俸禄了。祖秉圭把这笔钱上缴后断了他的财路,所以怀恨在心。他搜集到证据后交给鄂弥达去告发了祖秉圭。 此后继任的官员为了避免重蹈覆辙,都不敢再动“缴官公费银”,但还是有人想办法以新的名目向洋商多收钱。官场里的算计依然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