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监测数据表明,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202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4.4%——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3%,较上年提升1.9个百分点。该数据反映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深化和显著成效。 从更长时间维度看,"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生态环保工作成绩更加突出。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优良天数比例创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这意味着我国已经从被动应对环境污染向主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环保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 水环境质量改善同样令人瞩目。全国地表水Ⅰ至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4%,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84.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长江干流已连续6年、黄河干流已连续4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这充分说明了我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上的坚定决心和有效举措。 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持续下降是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支撑。2025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呈现下降态势,这得益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同时,重污染天气、劣V类水质断面、城市黑臭水体等曾经困扰城市发展的"顽疾"已基本消除,这标志着我国环保工作从点源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更加贴近人民生活。蓝天白云逐渐成为常态,清水绿岸随处可见,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直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监测数据显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提升,这充分说明生态环保工作已成为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我国生态环保成效的取得,源于坚持新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通过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完善环保法律制度、强化监督执法等多管齐下的措施,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格局。这种系统性、全方位的治理体系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了制度保障。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环保工作仍需在巩固成果基础上不断深化。要继续加强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目标而不懈努力。

这份生态环境"成绩单"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预示着新的起点;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需要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