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河南洛阳的聂女士反映说,过年初六返程期间,在高速服务区休息的时候,她12岁的孩子不小心把1225元的千元红包掉在了地上。聂女士用行车记录仪拍到了整个过程,一个陌生男子先踩住红包四周观察,然后用摩擦的方式把红包捡走了。这个男子上了一辆陕E牌照的车,也就是陕西渭南的车辆。红包里装着1255元,是孩子收到的压岁钱。聂女士希望能有人提供线索,帮助找回这笔钱。 对于这个事件,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表示捡钱应该交给警察叔叔,但也有人认为捡钱并不等于偷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则构成不当得利,失主有权通过诉讼要求返还财物。同时如果财物因为拾得人的恶意占有受损的话,他们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正当理由才能够索要保管等必要费用。 另外还有一些例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个男子因为吃了一个鸡蛋卡住了肛门导致剧痛甚至不能动弹;还有网友发布消息说有一个河南制造企业在2小时内获得了5000万元的首单生意;也有报道提到有一个网红主播竟然直播给粉丝发红包就像发钱老板一样惹起围观并吸引大量流量。 每个人都希望通过这些例子来警醒自己:在面对他人财物的时候要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切莫因为一时贪念而做出错误的决定!法律链条清晰明确:如果拒不归还他人财物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因此我们要从法律角度去看待这些问题:捡到他人财物最稳妥的做法是联系失主或者上交相关部门!切勿擅自占有、使用或者隐匿!毕竟谁都不希望因为“天降横财”而变成“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