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车六年后年检“卡壳”引发合同纠纷:法院判销售方担责赔偿8万元

近日,一起因车辆改装引发的消费纠纷引发关注。2019年4月,佟某以46万元从A汽车销售公司购入某品牌轿车,办理登记时,行驶证照片与实际车辆外观一致。2025年5月车辆首次年检时,车管所系统备案照片与实车外观出现差异,导致年检未通过。销售方提出“特殊渠道办理”或“自费复原”等方案,消费者不予接受,双方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争议焦点在于销售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证据显示,销售商在交易过程中未明确告知车辆改装可能影响年检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销售方未尽告知义务构成违约,但通过将车辆复原等补救措施仍可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业内人士认为,该类纠纷反映出汽车销售环节的两点问题:部分商家为促成交易弱化改装风险提示;消费者对车辆合规要求了解不足。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机动车改装投诉量同比增长17%,其中约三成与信息披露不充分有关。法院最终酌定赔偿8万元的判决具有参考意义:既对不规范销售行为作出回应,也在消费者实际损失与交易稳定之间作出权衡。判决同时明确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边界,并强调改装车辆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涉及发动机、车身结构等改动的,应依法重新申报登记。

车辆年检看似是例行程序,却直接关系交易诚信、合规经营与道路安全。本案的裁判思路表明:专业销售方对信息披露负有更高注意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应回到“可补救、可修复”的责任边界。让改装有明确规则、登记信息真实一致、风险提示充分到位,才能在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同时,维护道路安全与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