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创新监管模式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涉企执法检查频次下降超三成

问题——检查过多过频影响企业精力投入。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稳定预期、集中资源抓订单、抓质量、抓安全。

但一些地方涉企检查存在随意性、重复性:部门分散上门、事项交叉叠加,企业往往需要反复准备台账、组织陪同、临时停工配合,既增加管理成本,也挤占技改、研发和市场拓展时间。

咸宁一家金属包装企业负责人反映,以往每月要迎接一两次检查,涉及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等不同部门;如今实行联合检查后,多部门“并联”进厂,企业只需集中配合一次,生产节奏更可控。

原因——执法协同不足与信息不对称带来叠加效应。

涉企监管涉及多领域,执法主体多、事项多、标准多,若缺少统一计划和信息共享,容易出现“各查各的”“同类问题反复查”的情况。

同时,部分检查环节缺乏全过程留痕与可追溯机制,难以及时发现频次异常、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企业对检查的可预期性不足。

另一方面,若简单以“减检查”为目标,忽视行业差异与风险程度,也可能造成监管缺位,影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保等底线领域治理。

影响——减负增效释放经营活力,也倒逼监管更精准。

咸宁市以制度化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通过清单管理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促使执法从“多头分散”转向“协同集成”。

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涉企执法检查频次同比减少36.8%,企业迎检时间成本下降54%。

对企业而言,检查更集中、事项更明晰,有利于稳定预期、提升生产连续性和交付效率。

对监管部门而言,检查从“看次数”转向“看质量”,既减少了形式性耗时,也要求执法更专业、更规范,在一次检查中把问题查准、把整改路径讲清,提升治理效能。

对策——以清单约束、合并检查、数字留痕与分级分类构建闭环机制。

咸宁推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检查从源头可控、过程可管、结果可追。

按照相关规定,原则上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总数不超过2次;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依据监管需要确定频次;多个执法主体对同一对象实施的多项检查,原则上合并为一次进行。

这一制度安排,既强调“能合并尽合并”,也为重点风险领域留出必要监管空间。

为强化监督,咸宁试行“扫码入企”机制。

执法人员进门前扫码登记单位、执法证等信息,系统实时记录检查时间、部门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形成可追溯链条。

一旦出现检查频次异常,系统可提示预警,便于纠偏纠错。

这种“先登记、后入企”的程序性约束,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也为规范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咸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避免“一刀切”减频带来的监管空白。

当地制定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通用型风险分级分类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建立专业型标准。

目前已在食品流通、用人单位诚信行为等级、纳税信用等级、生态环境信用等级等24个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级别经营主体灵活调整年度检查频次:对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减少检查、尽量做到“无事不扰”;对风险较高、问题多发的主体则提高针对性和穿透力,守住安全底线。

前景——以“减负不减责”推动营商环境与治理能力同步提升。

规范涉企检查,核心不在于单纯压缩次数,而在于用制度把“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到什么程度”说清楚、管起来。

随着联合检查常态化、扫码留痕覆盖面扩大、分级分类标准不断细化,涉企监管有望从“运动式”“碎片化”向“计划化”“精准化”转变。

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完善跨部门联合检查清单、强化整改闭环和信用应用,将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

通过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在最需要的环节,既让守法合规企业轻装上阵,也让高风险领域监管更有力度、更有效率。

从“重复查”到“一次查”,从“随意查”到“精准查”,咸宁的改革实践表明,提升行政效能的核心在于平衡监管力度与企业获得感。

随着分级分类体系不断完善,这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或将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