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里周冲这孩子,从出场开始就带着股倔劲。他十七岁那年,在周公馆拿着球拍,穿着白衬衫跑出来,身上满是少年的活力。别看他个儿小,满脑子全是“飞向没有争执、没有虚伪的海面”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曹禺其实在小说里把他当成一束追光了,照进了周朴园冷冰冰的客厅。 曹禺是湖北潜江人,原名万家宝。他小时候就喜欢看戏,家里虽然“曾经阔绰后来又败落”,但这没影响他中学就登台串演角色。1928年进了南京大学,等到1933年毕业前写了《雷雨》。这个剧本震动了文坛,他其实是把自己三十岁前的生命体验全写进去了,把“家”当成了一口深井和一面镜子。 故事发生在1925年前后的旧上海,那边的资产阶级还在繁华着,可封建残余也没散干净。曹禺轻轻挑破了这张网,把八个人、三十年的爱恨情仇全塞进了同一个雷雨夜里。周公馆的吊灯一灭,封建大厦倒塌的声音就跟年轻人胸腔里的心跳混在了一起,这就是《雷雨》里最震耳欲聋的地方。 周冲问四凤说:“您还是一样地喜欢我么?”这一问就把封建家庭的裂缝撕开了。他像只闯进雷区的兔子一样天真,想用原谅和握手来调解妈妈跟四凤的关系,可惜最后还是更锋利的碎片。鲁大海被爸爸开除的时候,周冲拍案而起:“爸爸,这不是时髦不时髦的事!”这句话直接把“少爷”和“工人”的身份给撕碎又拼贴起来了。 因为有周冲这个不调和的谐音存在,《雷雨》才没那么黑到底。他是曹禺把“真善美”写进剧本的最后希望,也是读者在窒息里抓住的那根稻草。这个叫“冲”的家伙就在美的梦里活着呢。 至于鲁大海这个角色,他那一声闷雷响得很厉害。周冲对社会、对家庭、对爱情全都交出了信任作业,最后只换来一声“砰”。理想碎成玻璃碴子扎进胸口虽然疼,却还是闪着光。 总的来说,《雷雨》就是把春梦和夏雷凑在一起演奏的曲子。万家宝在那个烦躁多事的夏天写了这部戏,周冲就是里面的春梦。湖北潜江那个地方出来的曹禺让上海的这个故事在三十年后的南京大学震动了文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