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查一些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表,发现其中有一张写着“行政代发时代扣”,这引起了一些疑问。全国总工会最近把这个问题给引起来了。 审计组的解释是说,会员们图省事,口头同意这么做,没签协议,也没写书面说明。这就让人产生疑问,工资里直接扣会费到底行不行?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的只有个人所得税、社保费、抚养费和赡养费等特定情况,工会会费不在其中。也就是说,即使员工口头同意,把工资里的会费扣了也是违规的。还有《中国工会章程》也明确了加入工会是自愿的,不能强迫。而行政用权力把会费扣了,就是替员工做选择,违背了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现实中,很多单位把新员工的入工会当成批量操作。新员工一报到,人事就给填申请表,放进档案。可会员证却很少发到员工手里。这样一来,员工就觉得入了工会就发工资,根本没概念会费的问题。 要合规代扣会费,全国总工会给出了“合规模板”。要把程序做在前面,先取得书面同意,再签协议,最后再扣款。具体来说就是: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领取会员证;劳动合同里写清楚代扣明细;签署《代扣代缴会员会费协议》。只有这样三步都完成了,“代扣”才能变“合规”。 总之,在工资里悄悄扣会费虽然看似省事,但其实隐藏着法律和审计风险。所以为了避免问题,一定要按照程序来操作,让员工和单位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