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就把李先生和何女士之间发生的一起火灾纠纷给断了。李先生是住在楼上,何女士是住在楼下的邻居。他们两家厨房的排烟管道接口处都没有安装止回阀。这玩意叫防烟防火阀,能拦住烟气和火苗往下窜。这次事情起因是李先生在自家厨房做饭时不小心给点着了火。火没烧在灶台那儿就灭了,反而顺着共用的烟道往下跑。因为烟道里没装止回阀,火势就直接冲进了楼下何女士家里。何女士家的厨房全给烧了,还有好几个房间也被熏得够呛。屋里的家具电器都没保住,房子一时半会儿也没法住人了。 何女士把李先生告到了昌平法院,说是要让他赔20多万元的损失费,不光是修房子的钱,还有因为房子不能住人导致的租金损失。李先生对这个赔偿金额有意见。为了搞清楚到底要赔多少,法院就把这个案子交给了专业鉴定机构去鉴定。鉴定结果出来显示,修好房子大概要9万多块钱。何女士为了请人鉴定还自己掏了4万块钱的鉴定费。 昌平法院仔细琢磨了一下责任该怎么分。首先肯定是李先生的责任最大,他就是直接玩火把房子给烧了的那个人。而且他没在自家烟道装止回阀这也是个大错特错的事儿。其次呢,何女士自己家本来也有开发商装好的止回阀的。只不过李先生跟何女士在装修的时候都把这个给拆了没装回去。要是何女士把这玩意给装上了的话,“火苗”可能就不会那么容易窜进她家里了。 所以啊,根据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的那些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法院就觉得这个事其实是两人一块弄出来的。最后法院就判了:李先生承担80%的责任赔10万多块钱,还有大部分的鉴定费3.2万元;何女士自己承担20%的责任。 这次判决不光是简单地说“谁失火谁赔钱”,它告诉大伙儿在高层楼房里大伙儿都得负起责任来。你要是擅自拆了止回阀这种东西就等于把自己跟邻居的安全都给搭上了。大家平时装修的时候可不能光顾着好看好看的忘了安全这档子事儿啊!只有每个人都把该守的规矩守好了、该装的安全装置装好维护好,咱们这个社区的安全网才能织得又密又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