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审判机制持续完善:河南“18+1”体系助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国环境司法专业化改革成效显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全国已建成符合生态环境特点的审判组织体系。目前,30个高级法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8个重点区域中级法院专设环资法庭,从事涉及的工作的专业人员达1.6万人。

生态环保司法工作的创新发展,是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人民法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河南法院"18+1"体系的实践表明,只有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按照生态系统的内规律进行司法保护,才能真正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保护。这提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各上的协同配合,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