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招前,学校会把一份三方协议发给学生,用来统计就业率。左边是学校,中间是学生,右边是用人单位。只要单位盖章,协议就算生效,学校也就能把这个学生算到“就业率”里面。这样一张纸成了学生的学分、学校的面子和企业对“储备干部”的期望。可实际情况是,真正履约的人并不多,它更像是一场仪式而非契约。三方协议里面写着违约金条款,比如违约赔偿十万之类的内容。可是企业角度来看,只有在实习生态度非不可替代时,这个违约金才有价值;如果是那种可以随时找到人顶替的岗位,这个违约金其实没什么用。学生角度来说,就算被追究了责任,毕业之后身份转变很快,跑路成本也远远低于罚款。学校方面看的话,为了来年招生和经费申请,就业率就成了硬通货。 这次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没有人撕毁这张纸呢?因为不管是公司写高违约金还是学生写高违约金,双方都觉得没什么用处。一旦真的违约了怎么办?企业HR算过一笔账:发律师函要5000元,公证送达要2000元,诉讼仲裁要8000元。加起来都超过十万了。 所以说很多公司选择“算了”,违约金条款就成了摆设。不过也有老板不甘心这么便宜放过员工,硬要追讨一下结果员工离职潮随之而来。 既然写与不写都尴尬的话,干脆就不设违约金条款好了。把三方协议还原成“实习录用意向书”。 重点在于写清楚:实习岗位、起止时间、考勤方式补贴标准、保密条款、竞业限制(如果有的话),还有违约情形与善后方案。 给应届生三个小建议:别把三方协议当成终身契约;看清楚“霸王条款”再签字;留好电子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给企业三个小建议:别把违约金当成万能钥匙;把三方协议当成备忘录而非军令状;善用背景调查和offer有效期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