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法治建设成效明显,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仍有提升空间;司法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启动“法援志愿行”活动,目的在于补齐服务短板,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多方参与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 从现实需求看,老年人、未成年人、新就业群体、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面临的法律问题更趋复杂多样,但获取法律援助的渠道和能力相对不足。他们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弱,容易在劳动纠纷、消费权益、人身权利等受到侵害。传统法律援助主要依靠专职人员被动受理,难以主动回应更广泛的社会需求。 提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触达率,首先要明确服务对象和优先方向。法律援助机构应更主动,把志愿服务延伸到村庄、社区、校园等基层一线,让法律援助从“等上门”变为“送上门”。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服务,如面向劳务纠纷的调处机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服务、残疾人福利保障咨询等,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的志愿服务队伍是关键。仅靠专职法律工作者难以满足重点群体的多层次需求。法律援助机构应拓宽志愿者来源,将法律专业高校师生、具备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退休司法人员等力量纳入体系,既扩大覆盖面,也更好发挥不同人群的专业优势。 志愿服务要长期有效推进,还需建立更清晰的激励机制,让参与付出得到看得见的认可。对法律专业学生,可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实践学分,让其在服务中巩固知识、积累经验。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志愿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为“法律明白人”或“驻村律师”,并落实必要补贴,形成志愿服务与职业成长相互促进的机制,增强持续参与动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稳步发展。 从更深层意义看,“法援志愿行”表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整合司法、教育、共青团等多部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有助于织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不仅更直接地保护重点群体合法权益,也能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支撑。
从“送法下乡”到“种法于心”,这场覆盖城乡的法律志愿服务不仅关乎个体权益保障,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当法治的光照进更多角落,呈现的不只是纠纷化解效率的提升,更是社会文明水位的整体抬升。如何把阶段性行动转化为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仍考验制度设计与执行的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