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启动溶洞垃圾专项调查 三年整治清理固废3460万吨

近年来,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被非法倾倒处置现象屡受社会关注,部分问题发生在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地带以及山边水边等隐蔽区域,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环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人口规模和产业规模庞大,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应较高,每年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110亿吨。

与大气、水环境污染的区域性、流域性特点不同,固体废物污染更呈现“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反复性高”的特征,尤其是违法倾倒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成为生态环境风险的突出隐患。

问题:点状污染广泛存在,敏感区域风险上升。

从监管实践看,非法倾倒往往选择监管边界模糊、人员流动复杂、夜间作业便利的地段。

溶洞、矿坑等地形结构复杂、可进入性强且隐蔽,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形成“看不见的垃圾场”。

媒体近期反映喀斯特地貌地区仍有向溶洞倾倒垃圾等现象,暴露出局部地区排查整治仍存在薄弱环节,也提示敏感生态空间面临新的污染风险。

原因:处置能力与成本约束叠加,利益链驱动违法。

一方面,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成分复杂,规范收集、转运、处置需要较完善的设施网络和稳定投入;部分地区存在处置设施布局不均、末端消纳能力不足、跨区域协同不畅等现实矛盾。

另一方面,合规处置成本相对较高,少数企业和个人为降低成本,铤而走险选择偷排偷倒;一些违法行为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涉及运输、倾倒、中介撮合等环节,形成“黑色利益链”。

此外,基层监管力量与面广点多的现实矛盾仍然存在,叠加地形隐蔽、取证难、追溯难等因素,导致部分违法行为具有反复性。

影响:生态安全与民生福祉双重受损,治理成本被动抬升。

固体废物进入溶洞、河岸、矿坑等区域,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风险、土壤环境累积性污染及地质生态破坏,治理周期长、修复难度大、成本高。

对群众而言,异味、蚊蝇滋生、渗滤液外溢等问题会直接影响居住环境与公共健康,也损害地方形象与投资环境。

更重要的是,违法倾倒一旦形成“低风险高收益”的预期,将进一步刺激跟风行为,削弱政策效力,迫使治理从“预防为主”转向“被动清理”。

对策:三年专项整治推进,技术监管与执法震慑并用。

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相关方案明确聚焦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以及山边、水边、岸边地带和矿坑溶洞等敏感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生态环境部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63条,获取遥感线索1682条,并已移交地方核查处理;全国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整改完成1.77万个,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针对溶洞问题,专项整治已对6万多个溶洞开展排查,发现问题2435个,其中生活垃圾问题占93%;完成整改2384个,清理处置垃圾等4.9万吨,部分溶洞自然风貌得到逐步恢复。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用好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媒体督”的综合监督体系;同时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高压震慑。

在此基础上,针对喀斯特地貌地区仍存在向溶洞非法倾倒处置垃圾等问题,生态环境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深化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

与此同时,将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定期调度各地进展、及时通报情况、强化预警,持续传导压力,并将相关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巩固整治成果。

前景:从集中整治迈向常态治理,长效机制成关键。

从阶段性成效看,专项整治已形成较强推动力,但固体废物治理的根本之策仍在于完善全链条监管与制度供给。

未来,一是需要加快补齐收集转运和末端处置能力短板,推动区域协同处置和规范化运营,降低合规处置的“堵点”和成本压力;二是要强化源头减量与分类管理,推动产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可追溯管理水平;三是要以数字化、遥感监测等手段提升发现能力,以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打击效率,使违法成本显著高于违法收益。

随着督察问责、技术监管和执法震慑持续加力,非法倾倒的生存空间有望进一步压缩,治理将向常态化、精细化方向深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必然要求。

生态环境部启动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科技赋能、执法严打、责任压实等多管齐下的措施,已初步扭转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的被动局面。

下一步,需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让我们的山水更加秀美,让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加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