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海口琼山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的门口发生了一件让人高兴的事。黄女士在那里刚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感觉特别开心,连声说现在的法院办事真高效。原来她是个交通事故案的原告,判决书下来以后,被告林某一直不给赔偿款,黄女士就决定申请执行立案。她以为这事儿怎么也得跑好几趟、等好几天呢,没想到材料一递进去,窗口工作人员马上就确认了符合立案条件,直接把受理通知书给她办好了。 澎湃新闻从海南省高院那边听说,从2026年3月23日开始,琼山区法院给首次执行案件的立案流程动了大手术。他们推出了两个很实在的便民举措:一是受理通知书当场发,二是律师调查令“立等可取”。这下可好了,原来法定要7天才能办好的事,现在当天就能搞定。这样既能少让当事人跑冤枉路,又能抢在前面去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大家都知道查人找物难是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律师调查令发得快了,就能更快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好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琼山区法院对那些符合条件的申请是当即签发并发放的。 说到这儿得提一下这个执行事务中心的改造。它是2024年6月按照省高院的统一标准弄好的。运行了一年多了,在方便群众办事、把执行事项集中处理、还有管理那些暂时没法了结的终本案件等方面都发挥了大作用。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基础,这次才能推出这么好的“当场立案、立等可取”的措施。 黄女士对这个变化感到很满意,她说自己拿到赔偿金的希望大大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该在7日内立案,但现实中往往要等流程走完才能拿到文书。现在琼山区法院把这个时间缩到了现场马上发文书,大大方便了大家。受理通知书当场给了当事人不用再来回跑了,也不会因为等文书错过了查封财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