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气氛凝重。经过一个月庭审,由最高司法机关直接督办的一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宣判。首犯李满林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伤害等七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元。这起被称为“三晋打黑第一案”的案件,不仅揭开了一个在太原盘踞多年的黑恶团伙,也牵出公安系统内部的腐败链条,成为新世纪初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标志性案例。
从集中打击到常态化治理,“李满林案”折射出社会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该案不仅终结了一个犯罪组织的猖獗历史
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气氛凝重。经过一个月庭审,由最高司法机关直接督办的一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宣判。首犯李满林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伤害等七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元。这起被称为“三晋打黑第一案”的案件,不仅揭开了一个在太原盘踞多年的黑恶团伙,也牵出公安系统内部的腐败链条,成为新世纪初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标志性案例。
从集中打击到常态化治理,“李满林案”折射出社会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该案不仅终结了一个犯罪组织的猖獗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