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官员受贿439万获刑十年一个月

2015年到2023年这段时间里,褚某利用职务便利给多个农机公司和个人提供帮助,让他们顺利拿到了农机销售的机会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同时非法收受了财物总共439万余元。他之前在某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担任副局长,后来又调到了农业农村局继续担任副局长。这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的,就是江苏司法机关处理的褚某受贿案。3月20日,两高联合发布了这5件案例。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褚某犯受贿罪,给洪泽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洪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褚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归案后检举揭发了他人犯罪事实且经查证属实、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退缴了部分犯罪所得,法院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七万元。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这个案子表明司法机关严惩“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护航乡村振兴的决心。这次案件里,褚某利用他的职务便利在农机购销补贴环节中以权谋私、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新华日报记者卢晓琳报道说这个案子入选“两高”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