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这些陷阱现在技术化、隐蔽化了,其实以前那些强制搭售的行为已经被管住了不少,商家又想出

给2023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讲个故事,讲讲他们最近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看到的那些事儿。平台经济监管又升级了,这次要整治的是隐形消费陷阱。别看这些陷阱现在技术化、隐蔽化了,其实以前那些强制搭售的行为已经被管住了不少,商家也不搞明目张胆的强制消费了。但是啊,商家又想出了新招数。有的用视觉设计来误导人,把高价套餐放在显眼的地方,或者把那些加钱的小条款弄得不起眼;有的把免费服务变成小额自动续费的项目;还有的滥用免密支付,不提示就把钱扣走了。他们嘴上说这是为了优化用户体验,其实是在偷着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啥会这样?这背后有几个原因。生意难做了,流量红利没以前多了,有些平台就把赚钱的压力全推给消费者头上。技术上呢,支付太方便了,界面又复杂,监管老是跟不上节奏。尤其是动态定价和个性化推荐这些技术,给了商家不少可乘之机。制度方面也有问题,现有的法规对默认同意、界面误导这些新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还不够细,部门之间配合得也不太好。更让人担心的是有些平台算法没良心,把消费者的数据当成了忽悠人的工具。 这事儿影响可大了。消费者直接吃亏不说,对数字经济的信任也被削弱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做的调研显示,有超过四成的人因为怕被隐形收费,都不敢怎么用线上服务了。对行业来说也是个坏消息,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搞得那些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公司反而被淘汰了。往大了看,这也会影响国家的内需战略和国际名声。 要想把这病根治了,得从技术、制度和文化三个方面一起下手。技术上可以定个标准,要求关键收费信息得显眼、看得懂、随时能关;制度上要修修法规,把默认勾选、诱导性排版这些行为的处罚标准定清楚;行业自己也得管管自己,搞个公平交易公约。杭州互联网法院那边刚推出的“数字消费法庭”就挺好,用区块链存证和智能合约来解决争议。 以后平台竞争的重点估计就不是抢流量了,而是比谁更透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在改,数字人民币也越来越多了。监管部门还在琢磨怎么搞个“平台经济健康度指数”,把投诉率、条款好不好读这些都算进去。欧盟那边《数字服务法》里禁止“黑暗模式”的规定也挺值得咱们学的。 说到底啊,平台经济要健康发展就是技术进步和制度文明一起走。算法成了商业的基础部分之后,平台的人可得记住了:技术的温度不在于让你买了多少东西,而在于给你多少自由选择的机会。只有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变成商业模式的一部分,让每笔交易都能在阳光下晒一晒,咱们才能在数字化的浪潮里站稳脚跟,真正做到既促发展又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