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新疆一个牧民运气不错,在地里挖出一块沉甸甸的狗头金。这玩意差不多15.7斤重,按照市价一折算,差不多值300万。按理说谁不心动啊,但他愣是不肯卖,这是为啥?大家就想知道这石头到底归谁。 有人觉得这东西是大自然自己长的,不是人工雕的,不算文物,文物法管不着。可换个角度看,因为有一部分还埋在土里,另一部分露在外面,严格说来土里那块就算是国家的矿藏了,按理应该上交。不过反对的人也有道理,他们说这地方就这么一块金子,没什么大矿脉,说白了就是个巧合,不能硬说它是地下矿藏。因为这种说法吵不清,牧民只好把它锁在家里藏着,不敢拿出去卖。 政府那边也没给个准信儿,只是派人去跟牧民唠唠嗑。工作人员的意思是,金子放在自家意义不大,上交了对国家好处多。如果牧民愿意给国家,政府按市价收下送博物馆;要是不想交,也可以自己留着。至于能不能跟人交易这块儿,工作人员也没个准话。 其实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处理挺公平的。虽说这东西是牧民捡的,但毕竟是国家的资源。要是政府只拿走东西不给钱,老百姓肯定有意见。以后谁还敢主动上交宝贝?万一有人怕惹麻烦把金块融了做成首饰,那损失可就大了。 所以还是希望牧民能把这个疙瘩解开,别让自己吃亏。要是换做你遇到这种情况,这笔飞来的横财你打算咋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