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清晨,在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城的清溪路上,一位执勤交警拦住了一名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市民,礼貌地要求他停车戴盔。为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保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3月11日起启动了为期四个月的整治行动。这次行动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规加装遮阳篷、无牌无证等10种突出违法纳入了重点打击范围。交警们结合了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通过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相互配合。 面对拒不配合执法的人,警方会严格按法规处理。针对城区主要路口、学校周边和农贸市场这些重点区域,民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讲解事故案例来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轻微违法且态度良好的初犯者,民警会引导他们参加体验式教育。这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是彻底拆除那些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遮阳篷和伞,防止因贪图小便利而发生事故。为了配合春耕期间农用车出行的特点,交警在三轮车上张贴了“严禁违法载人”的车贴。 同时,警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和LED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宣传违法危害。截至目前,这次行动共查处不文明行为226起,劝导未戴头盔的人315人次,拆除遮阳篷55顶。“给我面子,不给交警面子”的观念必须彻底转变。保康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将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进行。他们呼吁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自觉摒弃陋习。李辉敏和欧阳智慧作为此次行动的通讯员也参与了这次报道。“安全出行切勿心存侥幸”,这句话在这次行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次活动由荆楚网和湖北日报网共同报道。 保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这种方式希望达到警示作用。欧阳智慧和李辉敏负责记录下了这次整治的全过程。“严谨执法与宣传曝光相结合”,这就是他们工作的模式。“公安交管部门采取错时巡查与延时管控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这种工作方式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因为这是一件大事”,所以警方才会如此重视。“把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整治”,这是他们的坚定决心。“请勿忽视大安全”,这是他们对市民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