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距法定退休仅一月遭违法解除 法院判企业赔偿近两万元 临近退休劳动者权益保护引关注

【问题】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劳动合同期限与法定退休年龄的认定。当事人孙某出生于1965年3月,按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应于2025年4月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在2025年3月作出终止劳动关系决定,较法定退休时间提前一个月。另一个关键点在于,孙某已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临近退休不是劳动关系可以“随意收口”的阶段,而是更需要制度托底的节点。以政策为准、以合同为依据、以程序为边界,既能让劳动者在迈向退休的最后一段路更踏实,也能让企业在用工调整中更稳、更可预期。用工合规的每个细节,最终都会沉淀为劳动市场的信任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