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全面入驻综治中心 推动法律监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随着社会转型加速,基层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多元,传统治理模式面临新挑战;宁夏检察机关敏锐把握形势变化,主动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入驻综治中心实现法律监督关口前置。2025年以来,全区22个县市区检察院全部完成入驻工作,标志着宁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 此创新举措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职能整合全面。检察机关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多项职能统一纳入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工作机制创新。各地探索"常驻+轮驻+随驻"的灵活派驻方式,建立"现场研判—即时转办—限时办结—闭环反馈"的工作闭环。三是技术赋能显著。通过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数据模型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的转变。 典型案例展现了实际成效。平罗县检察院通过预警模型及时发现婚姻家庭矛盾风险,协同基层力量成功化解;中宁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接访,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惠农区检察院利用大数据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发放救助金12.7万元。截至报道时,全区检察机关已接访798人次,解决各类问题232件。 这一创新实践带来多重效益。从群众角度看,实现了"进一扇门办多件事"的便利;从社会治理看,强化了风险源头防控;从司法效能看,提升了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银川市金凤区统一制式登记表、吴忠市利通区制定多元化解方案等做法,为完善制度保障提供了有益经验。 展望未来,宁夏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三项工作:完善大数据应用,提升智能预警水平;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派驻人员专业素养。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这一创新模式打造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宁夏样本。

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早发现、快处置、能协同";宁夏检察机关全量入驻综治中心的探索表明,把法律监督嵌入矛盾化解的一线,把数据研判融入风险防控的前端,把制度闭环落到群众诉求的细节,才能让法治力量更及时抵达基层末梢。以更高质效履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持之以恒,也在于把每一次回应群众的办理过程,转化为推动治理体系更完善的一块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