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一聊劳动维权,这事儿从进公司到离开公司,中间有几个关键的时间点。 先说说加班,单位想让你多干一会儿,得把这几个硬规矩守住:每天最多干1小时,一个月加起来不能超过36小时;要是因为急事非得加班,必须得保证身体没事。这一点不能突破。另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不拿来算年假,你只要干满一年就能有假放:干1到10年的,有5天年假;干10到20年的,是10天;超过20年的,能有15天。 再说工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4小时是大家的安全底线。要是干非全日制的活儿,就更灵活点:同一单位平均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小时,钱按小时算,双方想走随时就能散伙。 要是遇到单位克扣工资、让你超时加班这种事,得在“2年内”赶紧去劳动保障部门告状。要是过了这时间段,行政部门一般就不管了。 进了仲裁程序也是1年的有效期,但中间如果有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者对方答应给钱这些情况,时间就会重新算起;要是碰上不可抗力或者有正当理由让你没法主张权利,时间就暂停算,等到障碍没了再接着算。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在还没跟公司分手的时候被欠了工资,这个不受1年限制,但你得在跟公司说拜拜后1年内去要回这笔钱。 签合同这事儿更得抓紧。从你进公司那天算起,1个月内必须把合同签了;如果拖到1个月后还没签,单位得给你赔双倍工资。 试用期也有说法:最多能有6个月。具体得看岗位: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或者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最长6个月。超过这个期限就是违法的。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气的话,要在知道消息后60天内去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再去法院起诉的话是15天的时间。要是直接去法院告他们不作为或乱作为,也得在3个月内搞定。 离职后想限制你去竞争对手那边上班的,一般是给你设个2年的锁定期。这种限制通常只针对高管、搞技术的或者知道商业机密的人。禁止的范围就是你们还能互相竞争的那个地方。 最后是工伤认定的事儿:在工作岗位上突然病了或者抢救了48小时没救过来就算工伤;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还能再拖12个月。这期间你的工资福利照发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