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年度结案率创新高 司法质效与民生保障双提升

1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专项行动成效。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法院收案281.5万件、结案272.8万件,结案率96.9%。最高人民法院设置的质效指标中,整体及各业务条线指标连续三年全部达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同步提升。 山东法院围绕“讲政治、强优势、补短板、打基础”,建立“部署—落实—监督—评价”闭环机制,推动司法作风和队伍能力建设。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全员轮训4批,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举措。去年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48场,发布典型案例4426个,以案例释法说理,更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众理解度。 在破解司法难题上,山东法院启用“一网一库”统一法律适用体系,法答网累计答疑5.1万个,入库参考案例275个,助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通过完善统一裁判标准,推动裁判尺度更加一致,增强司法公正与权威。 优化营商环境是山东法院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专项行动推出护航民营经济18条举措、科技创新10项措施,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4.9万件。通过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制定34项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全省法院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上取得明显成效。信用修复人数连续两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态势,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民生司法保障方面举措扎实。山东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立案后调解成功案件39.2万件,6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对应的举措让群众在诉讼服务和纠纷化解中更便捷、更省心。 办案质效持续改善。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反映出裁判质量与执行效率稳步提升,公平正义更快兑现到群众身边。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既来自指标的持续改善,也来自制度运行的稳定和群众体验的积累。以专项行动推动作风转变与能力提升,关键在于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统筹起来。持续用规则统一尺度、用协同化解矛盾、用执行兑现承诺,才能让法治成为社会运行的稳定预期和长期信心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