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人民法院保护民营经济、纠正冤错案件上的重要进展。这多项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问题的症结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存在界限不清、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将正常的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有的对企业进行"小过重罚",有的实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这些问题不仅伤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该问题,人民法院坚持依法行使审判监督职能,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关键界限。通过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认定69件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这充分说明了司法机关在纠正错误、保护企业上的决心。更为重要的是,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涉及88名被告人,这些案件的纠正将直接改变涉及的企业和个人的命运。 行政执法监督上,人民法院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强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人民法院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共367个。这些数字背后,是人民法院对规范行政权力、保护企业权益的坚定承诺。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法院2025年5月底审理的一起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这一判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表明人民法院在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上的态度更加坚定,手段更加有力。通过适用新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效推动了政府部门守信践诺,确保企业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为了继续推动规范执法司法工作,最高法院还发布了关于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各方面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有助于各级法院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关系企业发展和社会信心。坚持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原则,才能让企业安心经营、市场有序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