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消费市场进入年货采购、家庭聚餐、旅游住宿的集中高峰。为维护京津冀三地消费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春节期间消费提示,从多个方面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给出建议。 食品安全仍是春节消费的重点。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年货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管理规范的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品牌专卖店及正规电商平台。选购米面粮油、肉蛋菜奶、酒水饮料、速冻食品、节日礼盒等常见年货时,要拒绝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不购买路边无资质摊贩售卖的散装熟食和生鲜食材——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避免不合格食品引发食源性疾病。 春节期间聚餐增多,饮食健康更需注意。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合理搭配膳食,践行健康饮食。尽量慎食生冷刺身、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减少油腻、辛辣以及高糖、高盐食物摄入。老人、儿童、孕妇以及肠胃疾病、慢性病患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安排饮食,避免暴饮暴食加重身体负担。 外出游玩参加庙会、灯会、民俗市集等活动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谨慎购买现场制售的裸露食品,优先选择加工规范、卫生条件较好的摊位,体验节日氛围的同时降低饮食风险。 年夜饭预订是春节消费的重要环节,也是纠纷较多的领域。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三上提示:首先,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弄清“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违约一般不退;订金可协商退款。建议优先选择支持可退订金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明确菜品明细、套餐规格、用餐时间、收费标准、取消条款及违约责任,不轻信口头承诺。其次,关注可能的附加消费,订餐前问清是否收取服务费、茶位费、打包费等费用,特别要确认套餐外单点菜品、加价换菜规则以及包间使用规则。第三,及时留存证据,妥善保存合同、定金收据、发票、电子订单、聊天记录、宣传截图及菜品照片视频等,并备份关键电子证据,重要沟通尽量以文字确认,便于后续维权。 面向经营者,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提出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要落实明码标价,确保菜单、价签和点菜工具标价一致,分别标示不同产地、规格以及“小份菜”“半份菜”的品名和价格,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清单,并对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酒店经营者要兑现价格承诺,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另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约履行,不得临时加价。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变相涨价,应在显著位置公示门票及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和服务内容,规范景区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的价格行为,严格执行门票减免和优惠政策,不得违反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这些要求旨在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减少消费纠纷。
从单一商品监管到全链条风险防控,从属地管理到区域协同,此次京津冀消费提示的调整,说明了市场监管思路的变化;在消费复苏与升级并行的背景下,这份提示既强调风险防范,也强调规则清晰与履约诚信。更重要的是,通过更具体、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把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细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