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两名小学生捡到战时遗留子弹主动上交 公安进校表彰并开展安全教育

1月27日,沙洋县后港小学操场举行了一场特殊表彰仪式。该校学生姚佟欣、彭洪宇因主动上交一枚战时遗留子弹,获得县公安局后港水陆派出所颁发的奖状和纪念品。事情起于1月24日,两人滨湖公园发现子弹后,第一时间想起民警法治课讲过的处置流程并按要求上交,反映了未成年人法律与安全意识的提升。 经公安机关技术鉴定,该子弹虽表面锈蚀,但内部结构完整,仍存在意外击发风险。按我国枪支弹药管理有关规定,此类战时遗留物属于高风险管控物品。警方随即按规范流程处置,完成专业封装后移交上级部门销毁,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此次事件也折射出基层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近年来,沙洋县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等方式强化青少年安全意识。数据显示,2023年该县校园普法覆盖率达100%。此次学生能准确识别危险物品并规范处置,是相关工作的直接体现。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该事件具有示范意义。一上,警方将表彰搬进校园,把真实案例转化为直观的普法教材;另一方面,经媒体传播形成正向引导,推动“发现危险物品及时上交”的共识。需要提醒的是,我国《刑法》第128条对非法持有弹药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主动上交既是正确做法,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展望未来,此类处置经验可为更多地方提供借鉴。专家建议,可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危险物品识别与应急处置教育,同时完善对战时遗留物的常态化排查机制。随着公众安全意识提升,类似隐患的发现与处置效率有望继续提高。

这起事件发生在一所县城校园,却指向了更普遍的现实问题:法治与安全教育越早扎实,越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两名学生的正确处置,既说明了普法工作的落地,也说明警校联动、警民协作在维护公共安全中的价值。当更多人能自觉守法、遇到风险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置,社会秩序就会更稳、更安全。这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平安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