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春季火险走高,多点散发火情暴露野外火源管理短板 进入春季,广东多地气温回升、植被枯落物增多,加之阶段性少雨和阵风天气叠加,山林可燃物含水率下降,火险等级易升高。近期,肇庆端州区羚山、汕头潮阳区谷饶镇谷石山及和平镇练北社区、汕尾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陆河县南万镇等地先后发生山林或墓园周边火情,虽多较短时间内扑灭,但仍造成不同程度林地受损,部分地块出现过火面积扩大的风险信号。 原因——小火源叠加高风险环境,“随手一丢”放大为公共安全事件 从已披露的调查情况看,火情诱因具有明显共性:一是烟头等小火源管理缺失。在肇庆羚山火情中,涉事人员在火点附近吸烟并丢弃烟头,引燃枯叶形成明火;在汕头潮阳谷饶火情中,醉酒后吸烟随意弃置烟蒂,火星引燃杂草迅速成灾;同一区域的练北社区火情则与上山除草后遗留烟蒂复燃有关。二是清明前后祭扫活动增加,香烛纸钱等传统用火不当易引发火情。汕尾陆丰安福公墓园火情因祭祀点烛看管不周引燃周边草木;陆河则出现扫墓违规焚烧纸钱触犯禁火令并受到处罚的情况。 上述案例表明,在风干物燥背景下,烟蒂、烛火、纸钱等看似微小的火源,极易在林缘、墓园及灌草区域快速形成蔓延性火灾;一旦处置不及时,可能向更大范围扩展,演变为扑救难度高、危害大的森林火灾。 影响——生态与安全双重承压,执法与治理成本同步上升 山火带来的损失不仅体现在过火林地和植被破坏,还会造成土壤结构受损、生物栖息地退化等长期生态影响。对城市周边山体、村居与墓园区域而言,火情还会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并牵动消防、林业、公安、应急等多部门力量投入。以羚山火情为例,虽然明火在数小时内扑灭,但仍有林地被烧毁,后续还需开展清理余火、复燃监测与生态修复等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多起事件已进入依法处置程序:涉嫌失火罪的人员被刑事拘留;醉酒弃烟蒂等行为被行政拘留;违反禁火令的祭扫用火被行政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个上体现对公共安全底线的坚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火源管控仍需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深入前移。 对策——压实责任链条,形成“禁、管、宣、罚、救”闭环治理 一要严格落实禁火与管控措施。针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细化入山卡口检查、林缘巡护、墓园用火管理等制度,推动禁火令落地见效。对公墓园、散坟集中区、旅游步道等人流密集点位,建议增设固定值守、视频巡查与提示标识,压缩火源进入空间。 二要强化执法震慑与典型警示。对违规野外用火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同时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促使群众对“丢烟头、点香烛、烧纸钱”的风险形成更直观认识。 三要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联动机制和快速响应流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易复燃区域加强清理余火与巡查监测,必要时开展隔离带整理、可燃物清理等预防性工程,降低蔓延条件。 四要倡导文明祭扫和无火出行。结合清明等时间节点,加强对鲜花祭扫、植树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的引导;对进山务工、踏青露营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提示,明确禁止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和野炊等行为。 前景——从“堵火源”到“塑习惯”,以法治与共治降低山火风险 随着气候条件波动与户外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工作将长期面临高压态势。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把“制度约束”与“社会共治”结合起来:既要通过禁火令、严格执法和网格化巡护形成硬约束,也要通过持续宣教、文明新风和基层自治塑造“不敢、不能、不愿”的行为习惯。同时,推进重点区域精细化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增强早期预警与快速处置能力,有助于将火情消灭在初起阶段,避免小火酿大灾。
一枚未熄灭的烟头、一支燃着的香烛,都可能成为山林灾害的引线。广东近期多地火情提醒我们,森林防火容不得侥幸,安全意识必须落实到行动上。坚持依法管理、全民参与,才能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减少火灾风险,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