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给银行贷了9 万元,结果呢,姐姐心疼弟弟弟媳,就主动把这9 万元的贷款本息都还了

在腾冲市人民法院处理的一个案子里,有个李某在2021年和黄某结了婚,两人共同给一家银行贷了9万元钱。结果呢,黄某后来犯了罪被关起来了,联系不上李某,银行追债也很难。眼看着利息越滚越大,黄某的姐姐黄某某心疼弟弟弟媳,就主动把这9万多元的贷款本息都还上了,还顺便帮黄某还了信用卡的1.4万多元欠款。到了2024年,李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因为黄某在服刑没法出庭举证,这对夫妻之前欠的钱没有在离婚调解时一并处理。姐姐黄某某拿不到钱没办法,就把黄某和李某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为了帮债权人挽回损失,第三人给债务人还钱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笔钱既然是姐姐代弟弟、弟媳还的,债权人收下钱后,这笔债就算转到了姐姐名下。既然这9万元是夫妻两人一起签的字,属于他们俩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不管离没离婚,都得两个人一块还。至于信用卡那笔1.4万多元的钱,因为只有黄某的名字且没证据证明是用来过日子的,那自然得由黄某自己负责。 这起判决不仅让黄某某能要回自己垫付的钱,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夫妻共同签字的贷款肯定是要一起还的;如果是一个人签的名或者没证据证明是为了家用的钱,那就是个人欠的债。虽然亲戚帮还账是情分上的事儿,但借钱的时候最好还是把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都收好,不然到时候想追债就没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