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期制度 探索素质教育新路径

问题—— 长期以来,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与校外培训冲动并存——学习与生活节奏紧张——亲近自然、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相对不足。一到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文旅资源集中出行、体验同质化等现象也较突出。如何不减少国家规定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给学生留出更可持续、更有质量的成长空间,成为基础教育治理的重要课题。 原因—— 从教育规律看,青少年身心发展需要适度“留白”,通过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社会体验等活动提升综合素养;从家庭需求看,亲子陪伴与共同出行的时间安排常受制于学期节奏与用工制度;从社会治理看,规范假期秩序、抑制“假期变补课”的变形竞争,需要制度化安排与跨部门协同发力。基于上述现实与诉求,山东此次由教育等13部门联动推进春秋假,突出制度供给与资源配置的同步优化。 影响—— 一是有利于学生走出校园、走近自然。通知明确引导学生在春光秋色中感受自然、在社会实践中丰富阅历,促进身心健康成长,并鼓励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参照执行,反映了面向全学段、重在实践育人的导向。 二是有利于巩固“双减”成果、净化教育生态。通知强调春秋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不得组织线上线下授课、补习、考试,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并提出严肃查处面向中小学生的违规学科类培训活动,传递出对假期违规办学“零容忍”的信号。 三是有利于释放文旅体艺消费潜力、完善公共服务。通知提出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日间开放“不闭馆”;景区景点、研学基地等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并倡导扩大优惠力度;有条件地区可发放消费券,降低家庭文旅体艺消费成本,推动假期从“赶场式”转向“体验式”。 四是对地方统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春秋假原则上每次3天,鼓励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假期,也可与研学实践、运动会、劳动周等统筹安排;具体时间由各市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和学年度教学实际研究确定,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这意味着各地需在“教育质量不打折”与“实践活动更充实”之间找到平衡点。 对策—— 围绕“放得开、管得住、服务跟得上”,通知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制度路径。 在时间与教学衔接上,要求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主要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补回,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防止出现“放假挤压教学、再用补课回填”的循环。 在学校管理与学生指导上,要求学校加强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作业和补课安排,推动假期回归休整与体验的本质。 在社会资源供给上,强调公共场馆开放、费用减免与优惠扩容,并提出通过消费券等方式降低成本,提升学生家庭可及性,让“有假可放”更转化为“有处可去、去得起、体验好”。 在家庭友好政策上,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引导用人单位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有效衔接,缓解“孩子放假、家长上班”的结构性矛盾。 在托管兜底上,对春秋假期间家庭照护困难的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提出完善多元托管服务体系,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整合企事业单位场所、社区(村居)与文化服务中心等资源推出公益托管;社会托管难以满足需求的,由学校兜底,突出公共责任与弱势群体保障。 前景—— 总体看,春秋假制度化是从“单一课堂教学”走向“课堂+社会大课堂”综合育人的重要探索。随着各地结合气候与学段特点进行细化安排,春秋假有望校历中逐步稳定下来,形成可预期、可执行、可评价的制度链条。下一步关键在于三上:一是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不以任何名义变相补课;二是提升活动供给质量,推动研学、劳动、体育、科普等资源从“有数量”向“有品质”升级;三是推动带薪休假与公共托育服务更好落地,让政策红利更公平可感。只有把“假期”与“教育、服务、治理”一体化推进,才能真正实现减负不减质、放假不放任。

设立春秋假的核心并非单纯增加假期天数,而是以制度化时间为契机,推动教育从课堂延伸到社会和自然;只有统筹教学安排、监管执法、公共服务和家庭支持,才能让假期真正成为学生休息与实践的窗口,促进健康成长,同时凝聚社会共同育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