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赔偿金拿到手后,还能再向保险公司要钱吗?法院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2000元赔偿金拿到手后,还能再向保险公司要钱吗?法院给出了明确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9月,在济南市历城区的一条省道上,于某开车和赵某的车碰了一下。交警认定赵某全责,于某没有责任。当时双方签了个协议,说赵某赔给于某2000元,双方互不相欠。于某的车还买了商业保险,之后他就把这事报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先把钱赔给了于某,于某也把向赵某索赔的权利给了保险公司。结果保险公司为了要回这笔钱,把赵某告到了历城区法院。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发现于某在拿到2000元赔偿金后就把事儿了结了,同意不再追究赵某的责任。法官张本荣说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替于某向赵某要这笔钱的请求没有道理。因为于某在保险公司没赔之前就放弃了对赵某的索赔权,所以保险公司也不用再给于某赔钱了。至于之前的理赔款,那属于不当得利,保险公司可以另案起诉让于某退回去。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私了拿到了肇事者的赔偿款,还能再找保险公司把钱全部要回来。其实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一条说得很清楚:要是在保险公司还没赔之前就把追偿权放弃了,以后出了事保险金也不用出了;如果是在赔了之后又拿到第三者的钱了,那赔偿金额得扣减相应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也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放弃了对第三者的请求权,那保险人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所以说私了以后就别想着找保险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