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巡回法庭开到赵店乡

5月2024年,李某开着小客车撞上了张某的电动四轮车,把张某弄伤了,车子也撞坏了。交警判定张某主责,李某次责。李某修车后,他投的保险公司就把钱给垫上了。后来保险公司就把张某告到内乡县人民法院,想让他赔1万多块钱修车费。3月27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决定把巡回法庭开到赵店乡赵店村,直接在那儿开庭审理这场纠纷。当地有15个村子的人给找来,差不多50位村干部和群众代表都去了现场听审。 庭审是在赵店村部进行的,大象新闻记者魏广宝还有通讯员郭贝、聂传青都在现场记录。主审法官是秦峻潭,他围着双方争议的问题让大家质证和辩论。法官觉得最关键的是,开非机动车的人到底要不要赔机动车的修车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说开车的人要赔钱给非机动车的人,没说反过来的事。而且机动车在安全性能和避险方面本来就比非机动车好得多。 因为机动车投了车损险,以后要是坏了还能找保险公司赔。另外非机动车的人通常比较弱势,要是让他们出机动车的修车钱,可能连自己都赔不起了。这跟咱们讲究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太相符。所以这次原告想通过保险来追偿这笔钱,没什么法律依据。 后来法院就驳回了保险公司的要求。审理完后内乡法院的陈萍萍法官又给大家讲了讲农村里开车要注意什么。她提醒大家农村车多了容易出事,一定要守规矩开车才能保住命和财。不管是开摩托还是开大车最好都去买份保险。赵店乡政府的人也给大伙儿讲了“一保五滤”政策的保险知识。 这次把法庭搬到乡下现场办这事,既省了当事人来回跑的麻烦,又让大家伙儿亲眼看到了法律是怎么回事。以后内乡法院还打算多搞这种巡回审判的事,让司法服务更贴心更到位,好给大家营造一个平安又和谐的乡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