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文明建设面临一个现实课题:如何让典型示范产生广泛带动效应。茂县推进"四好农牧民家庭"培树工作中进行了系统探索,通过创新激励机制,使榜样的力量逐步转化为推动基层治理的实际动能; 在荣誉认可上,茂县将精神激励转化为看得见的社会认同。县级领导干部入户为获评家庭授予荣誉门牌,680户"四好家庭"门前悬挂标识红灯笼,让先进典型在村落中得到充分展示。同时,县域商家设置欢迎标语、落实消费折扣,组建宣讲团讲述家庭故事,形成了"人人尊崇榜样、人人争当榜样"的社会氛围。这种从物质标识到口碑传播的全方位展示,使荣誉获得真正的社会认可。 在价值获得上,茂县将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制发340张"石榴籽·四好家庭礼遇卡",持卡家庭可享受4项便民服务;为每户发放1万元消费卡,县内指定商户消费享受折扣。这些措施将"四好"的价值从精神荣誉延伸为实实在在的生活红利,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切实感受到先进典型的优先地位,深入激发了更多家庭的参与热情。 在社会认同上,茂县将优秀家庭成员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实现了从被表彰对象向治理参与者的身份转变。通过聘请"四好家庭"成员担任基层矛盾调解员、农技服务员,鼓励他们乡村振兴、普法宣传等工作中发挥带动作用。这种"以先带后"的帮带机制建立了长效的示范引领体系,使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可复制、可持续的基层治理动能。 在工作机制上,茂县的做法表明了对群众工作规律的认识。通过将"四好家庭"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对象,形成了纵向的激励链条;通过在商业、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的联动,形成了横向的支持网络。这种立体化的激励保障机制,使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得到最大化释放。 茂县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化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把"四好家庭"培树作为落实民生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抓手,加大正向宣传力度、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为培树对象提供更加系统、持续政策支撑和成长支持。
茂县的实践表明,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打破单向度评价模式,构建荣誉与利益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激励机制;当抽象的价值标准转化为具象的生活体验,"榜样"就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符号,而成为群众身边的鲜活参照。这种既"富口袋"又"富脑袋"的创新探索,对民族地区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