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成为直播间高频商品之一。
直播销售以即时互动、场景化展示和价格刺激等方式提高交易效率,也让更多地方特色农产品、传统食品借助网络触达更广市场。
但与之相伴的,是食品直播领域乱象时有发生:虚假夸大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规避监管等问题屡见不鲜,部分直播间甚至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混淆概念、误导消费,个别极端情形还涉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消费者在退货维权、举证追责过程中,往往面临主体难找、证据难固、处理周期长等困境,社会关切持续升温。
问题的背后,既有市场扩张过快带来的治理“跟不上”,也有责任边界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
一方面,直播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从平台到直播间、从主播到服务机构,角色分工复杂,若平台入网审核不严、资质核验不到位,问题商品就容易借助流量迅速扩散。
另一方面,部分经营者利用直播的即时性和碎片化特征,在宣传用语、功效暗示、适用人群等环节打“擦边球”,甚至通过引导到站外私下交易规避平台规则,增加监管取证难度。
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现有制度在一些关键环节仍存在针对性不足、链条化监管支撑不够等情况,难以实现从准入、经营到处置的闭环管理。
针对上述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专门制定《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制度方式将直播电商食品经营纳入更加清晰的责任框架。
新规突出“全链条压责”的导向:把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等均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各主体依法履行相应食品安全责任,避免出现“出了问题无人担责”的情况。
从影响看,新规的落地将对行业生态带来多重变化。
对消费者而言,资质公示、禁售清单、宣传规范等要求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被误导风险,维权路径也将更清晰。
对平台而言,过去依赖规则提示和事后处置的做法将转向更强调前置审核、过程管控和风险预警的系统治理;平台不仅要“管流量”,更要“管食品安全”。
对经营者与主播而言,“谁销售谁负责、谁推广谁尽责”的要求将进一步细化,促使其在选品、展示、宣称、售后等环节更加审慎,避免以短期收益换取长期风险。
对行业整体而言,这将推动直播电商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提升合规经营的门槛与价值。
在对策设计上,新规呈现出“准入更严、过程更细、禁止更明、监管更实”的特点。
其一,压实平台责任,要求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构建“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
这意味着平台对网售食品的管理不能“选择性负责”,无论经营模式如何变化,均需承担相应管理义务。
其二,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要求公示许可信息并查验供货资质;对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带货行为,强调建立严格选品制度。
换言之,专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须具备法定资质并公开透明,“纯带货”的则必须把好选品关、来源关。
其三,列明禁止性要求,明确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类别,规范直播宣传,严禁虚假宣传、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相当于划出直播售卖的“红线”。
其四,强化监管措施,要求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日常监管与年度抽检计划,并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为执法取证和追责提供支撑。
前瞻来看,新规的关键在于执行与协同:一要推动平台完善技术识别与审核能力,做到对资质、标签、宣称、风险词库等的动态管理;二要压实供应链管理,推动直播间从“拼话术”转向“拼品质、拼服务”;三要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与信息共享,提高对站外导流、售后推诿等隐蔽行为的治理能力;四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留存证据,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随着规定施行在即,直播食品经营的合规成本将上升,但这恰恰是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直播电商的规范化进程折射出数字经济治理的深化。
此次新规以食品安全为切口,不仅为消费者筑牢防火墙,更标志着新兴业态监管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治理”。
未来,如何在促发展与防风险间寻求平衡,仍需监管智慧与行业自律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