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模式并进与痛点待解并存——合同能源管理提质扩容需打通融资与核算堵点

“双碳”目标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正成为我国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市场化工具;此创新模式通过“先投入、后收益”的方式,有效降低了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成本门槛,实现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的双赢。 目前,国内EMC市场已形成四大主流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作为政府重点支持方向,通过约定比例分成机制实现风险共担;能源费用托管型将能源系统整体外包,锁定用能成本;节能量保证型则以“对赌”方式确保节能效果;融资租赁型则通过金融手段缓解初期投入压力。这些模式的灵活组合,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用能单位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然而,行业快速发展背后仍存在诸多挑战。首先,产业链协同效率低下,上下游企业各自为政,导致资源难以优化配置。其次,尽管各级政府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但由于申报流程复杂、专业门槛高,许多企业难以实际享受政策红利。第三,部分用能单位对节能改造重视不足,尤其在行业景气度下行时,节能预算往往首当其冲被削减。此外,节能效果评估标准不统一、中小服务商融资难等问题也制约着行业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业内专家建议从三上着手破局:一是加强政策宣贯和落地,简化申报流程,提高政策可及性;二是建立统一的节能量认证体系,减少合同纠纷;三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拓宽节能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有一点是,随着绿色金融体系的完善和碳交易机制的推进,EMC市场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节能改造既是降碳任务,也是直接的降本手段。用好合同能源管理,关键在于让节能量“算得清”、收益分配“讲得明”、金融支持“拿得到”、政策激励“够得着”。当交易成本降下来、信任机制建立起来,节能服务才能从“可选项”变为企业和城市运行的“必选项”,在稳增长与绿色转型中释放更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