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女士有个2009年嫁到长沙的老邻居,是位名叫龙的女士。她家有座537.61平方米的三层小楼,老两口就在这过日子。原来房子是老爷子张某乙的,老爷子在2014年过世后,龙女士凭着遗嘱把一楼给拿了下来,二楼和三楼是她和前夫张某甲结婚后攒钱盖的。 到了2015年,区政府那边说要搞“长沙先导区坪塘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就在2016年把地给征收了。这事儿牵扯到龙女士的房子了,按理说她就有权去申请补偿。不过她2010年时闺女卿某某找村里批了户口迁入同意书,后来又在2017年正式落户了。因为家里就这一个娃,按照独生子女政策,理论上是可以给个指标让女儿多分套房子的。 2021年6月,龙女士拿着材料去找某区政府要钱。可区政府也不太痛快,说洋湖街道办已经发了补偿承诺书,让她去找街道办办手续就行。街道办的这张纸能管用吗?谁能想到最后还是要闹上法庭。法院看了看案子的来龙去脉,判定某区政府才是那个必须给钱的主儿,街道办那张承诺书不能帮着挡事儿。法院把区政府那份驳回的答复给撤了,责令它在60天内必须把补偿安置的事儿办妥。 鲁金艳律师是京平事务所的业务骨干,之前每年都开庭上百次帮人解决拆迁难题。她在2019年被评为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优秀律师。最近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的《举案说法》节目里,她也多次跟大家聊过类似的话题。 鲁金艳律师这次接下了这个案子,她觉得最关键的就是把那个“职责主体”的问题给挑明了。被告想耍滑头说责任推给街道办就行,律师直接拿《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说事,明确区政府才是依法办事的那个人。 律师的心思很细,她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搞清楚“到底谁该管这事”上,没在那些细枝末节上跟对方瞎扯皮。被告还扯了一堆理由想推脱,什么女儿落户太晚不能算安置人口啊,房子产权还没办利索不算数啊等等。鲁金艳律师都没接这些茬儿,就是死死咬住区政府必须履行法定职责这一点不放。 最后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把区政府2021年8月30日那份不搭理人的答复给撤销了;责令区政府在判决书生效后的60天内把钱给赔了。这一招算是彻底结束了那种互相推诿的烂摊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