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看不见的正义”变成老百姓能看得到的成果

老吴介绍说,生态环境损害往往具有潜伏、持续和不可逆转的特点。咱们平常依赖事后救济的路子,想光靠民事责任去维护生态,往往很难把口子堵死。他觉得,法院把防线往前推,及时拦住破坏的苗头,那是必须要抓的大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吴兆祥强调,大家得明白“惩治重在预防,救济重在修复”这个道理,这两方面得并重起来。法院不能光等案子来才管,还得把司法保护的手伸到诉前和判后去。判案子的时候,还得把修复方案定下来,写到裁判文书里头去。 像浙江那边的一个案子,有10个人把盐酸偷排到湖里去了。浙江法院就把他们判了刑,还让他们赔了4.8亿元的修复费。到了2025年,全国法院总共判了43.69亿元的修复和赔偿款。江苏和安徽那边干脆就跨省给长江保护把钱给移交给对方用。 重庆法院把执行回来的钱交给云南法院在当地去修;山西法院盯了整整5年才把1840亩、1600多万立方的尾矿库给封了绿起来。咱们法院也在根据不同的情况搞创新,补种树、放鱼苗、野放动物这些办法都在试。 现在全国法院在重点保护区已经建了1300多个综合性的修复地,就是为了让“看不见的正义”变成老百姓能看得到的成果。